我很喜歡歷史。喜歡歷史就代表我喜歡研究過去發生的種種事情,包括文藝的、政治的、地理的、學術的,我都喜歡。於是當我問自己「為甚麼要看這麼多書」的時候,我總是告訴自己,我「渴望從書裡了解更多的知識、經歷更多自己沒法經歷的事情」。就像我通過閱讀施明德的自傳來瞭解戒嚴時代的台灣、透過閱讀林悅的遊記來探索歐亞大陸的旅人生涯、試著從馬家輝的評論集了解過去幾年香港發生的社會課題。
我總是期盼當自己博覽群書之後,自己可以洋洋灑灑地將別人的閱歷變成我的智慧,透過自己的組織與理解再將千萬作家的結晶化為自己的文字。到時候,我可以毫不費力地將所有的歷史、這些發生過的故事巨細靡遺地闡述給別人聽。所以我喜歡看書。
因此,我總是給自己藉口留在家裡,鮮少進行社交活動,因為我還沒有閱讀足夠的故事可以告訴別人;我也經常拒絕評論某些事或某些課題,因為我沒有閱讀過相關的文章。我拒絕成為義工,因為那會剝奪我看書的時間;我不參加示威遊行,因為我還沒有看完羅爾斯的《正義論》。我不去聆聽北島在校園的講座,因為忙碌的我可以過後補看他的詩集來了解他的文采;我放棄了投稿文學獎的機會,因為我堅信明年那個看多一點書的我會創作出更棒的文章。
這使我變成一個很矛盾的個體。一方面渴望寫作的我希望自己能夠運用所閱讀的知識來補充自己不足的閱歷,另一方面卻利用自己閱歷方面的不足來限制自己寫作、交流。
這樣的尷尬狀態開始好久後,我決定改變自己消極的態度,強迫自己寫作。當我開始寫作時,我發現我對於種種的歷史事件、社會運動、草根生活的描述缺乏真實感。在描寫北韓人民飽受飢荒之苦時,我只能用網路上搜來的數字來填補文字的空虛,因為我沒有餓過肚子,甚至沒有參加過「飢餓三十」;在描寫遊行示威的時候,我只能寫到示威人士「憤怒」、「激動」,卻不知道他們為甚麼憤怒、為甚麼激動,因為我沒有受過不公義的對待、沒參加過遊行、也沒有和示威人士交談過。我所寫下的一切,大多都是從報章、書籍上擷取的報導評述。也因為我從沒親身參與過這類事件的發生、調查、訪問,我對於這些不公義只有蒼白無力的憤怒,而沒有擲地有聲的陳訴。正由於缺乏實質的經歷,我在描寫事件的發生只能用模糊不清、缺乏感情的字眼。

